基地各企业:
为落实政府对孵化基地的相关要求,开拓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并计划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有意向且通过审核的企业,进行租金减免。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当年迁入或新注册的企业,有意向申报且通过基地考核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
2、基地纳入培育计划库的企业
3、已经是科小或高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1、自通告日起,基地免收意向申报科小或高企企业一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同当年内完成三个及以上的知识产权申报申请或者获得相关证书。
2、基地纳入培育计划库的企业可享受一年的房屋及物业减免,但需要配合基地相应的知识产权培训,以及科小、高企申报培训等活动,同时需要在两年内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通过后可再获得一年房租的减免。
3、对于已经是科小或高企的企业,可以享受基地一年的房屋及物业减免,从第二年开始享受基地房租优惠(具体优惠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4、申请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1)不配合政府部门以及基地相关部门的工作
(2)免租金满一年未满足申报条件,且不配合基地培育的企业
(3)存在前期欠租、欠费及其他违反基地合同约定情形的。
三、操作流程
(一)联系基地客户服务部人员,进行材料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吸纳员工证明及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二)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进行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免租金合同。
四、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部
联系人:王园
联系电话:18135112855
联系人:韩燕
联系电话:18135116778
联系人:庞杰
联系电话:1813511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