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留抵退税常见的三大类45个风险点!#开拓孵化器#
发布时间: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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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无论是自查还是检查,可关注以下常见的三大类45个风险点:1.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准划分企业类型出现错误12.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如违约金、法院判决应支付货款利息等)是否全部按规定计算了销项税额。1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如不动产租赁预收租赁费)14.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不动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形15.是否存在无形资产/货物/不动产投资未记收入的情形16.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形1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代收代付情形)18.是否存在转让股票等金融产品未按规定计算申报增值税的情形19.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21.是否存在取得财政补贴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的情形2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形(如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等)23.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存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的计税方法选错情形24.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26.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形27.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财务报表收入不一致且无正当理由28.是否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认定错误,未按规定进行核算29.是否同时适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30.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31.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32.是否存在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抵扣了进项税额的情形33.是否存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抵扣进项情形3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3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36.取得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是否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等资料37.是否存在取得桥、闸等通行费发票计算错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38.是否存在取得应写备注栏未写备注栏等不合规抵扣凭证用于抵扣的情形39.是否存在取得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用于抵扣的情形40.是否存在取得旅客运输费用计算错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41.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42.兼营免税项目,其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43.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其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44.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不得抵扣时未按规定计算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5.是否存在其他扣税凭证申报错误影响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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