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各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遴选2021年山西省智能制造标杆项目的通知》要求,逐步培育一批符合条件且智能制造实施成效突出的标杆企业,开展经验模式凝练与复制推广活动,现开展综改区2021年山西省智能制造标杆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建设地点在综改示范区内; (二)企业近三年内在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和运营状况良好; (三)项目备案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已经建成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且稳定运行; (四)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具备较高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五)项目获得过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专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其他有关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项目等,项目承担企业获得过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以及有关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领域荣誉称号等; (六)企业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进行自诊断,获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等级; (七)项目建设在智能制造经验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对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按文件要求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准备申报书纸质版一式9份、电子版光盘2份(包含EXCEL格式的项目汇总表、PDF格式的申请报告),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302办公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21号)。 联系人:王海锋 8206879 附件:附件:关于遴选2021年山西省智能制造标杆项目的通知.pdf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