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1〕36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省科协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项目形式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科技服务队项目
1.项目数量:2-3个。
2.服务产业: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机旱作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3.服务对象:面向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和“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
4.组建方式:由省级学会牵头,联合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市级学会、高校院所、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要素组建。科技服务队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业领域的权威科技专家学者参与。
5.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合作发展、协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诊断、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性技术推广、产业论坛、产业研讨、产业需求对接等活动,最终形成成果报告等其他印证材料。
6.项目金额:3万元/项
7.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8.申报单位:省级学会。
(二)科技经济融合创新组织项目
1.项目数量:2-3个
2.组建方式:按照“合作发展、协作共赢”的原则,由省级学会牵头,突破现有组织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围绕重点产业组建协同创新组织。
3.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融合创新组织的人才汇聚和科技服务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性技术推广、高端研讨、咨询论证、宣讲培训、项目对接、技术交易、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高质量科技类公共服务。
4.项目金额:3万元/项
5.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6.申报单位:省级学会。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及评审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山西省科协网页(www.sxast.cn)“首页→公告通知”下载),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省科协学会部。
2.学会部对申报项目书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并在省科协网站上将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省科协拨付资助经费,承担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经费使用
1.申报单位在收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一周内,填写任务书,否则视为放弃。
2.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资助经费需在任务书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超标支出。
(三)绩效评价
1.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结束后10日内(最终截止日为11月30日)前向学会部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经费决算单(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实施项目的承担单位,将在今后3年内取消申报省科协学会部项目资格。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申报书》正本3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
3.2020年获得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资助的省级学会不再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国际大厦388号
省科协学会部1403室
联 系 人:杨 茹(0351-4087075)
崔成业(0351-4921836)
电子信箱:2208158002@qq.com
附件:《山西省科协2021年度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zip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8日
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1〕36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省科协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项目形式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科技服务队项目
1.项目数量:2-3个。
2.服务产业: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机旱作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3.服务对象:面向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和“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
4.组建方式:由省级学会牵头,联合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市级学会、高校院所、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要素组建。科技服务队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业领域的权威科技专家学者参与。
5.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合作发展、协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诊断、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性技术推广、产业论坛、产业研讨、产业需求对接等活动,最终形成成果报告等其他印证材料。
6.项目金额:3万元/项
7.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8.申报单位:省级学会。
(二)科技经济融合创新组织项目
1.项目数量:2-3个
2.组建方式:按照“合作发展、协作共赢”的原则,由省级学会牵头,突破现有组织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围绕重点产业组建协同创新组织。
3.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融合创新组织的人才汇聚和科技服务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性技术推广、高端研讨、咨询论证、宣讲培训、项目对接、技术交易、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高质量科技类公共服务。
4.项目金额:3万元/项
5.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6.申报单位:省级学会。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及评审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山西省科协网页(www.sxast.cn)“首页→公告通知”下载),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省科协学会部。
2.学会部对申报项目书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并在省科协网站上将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省科协拨付资助经费,承担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经费使用
1.申报单位在收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一周内,填写任务书,否则视为放弃。
2.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资助经费需在任务书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超标支出。
(三)绩效评价
1.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结束后10日内(最终截止日为11月30日)前向学会部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经费决算单(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实施项目的承担单位,将在今后3年内取消申报省科协学会部项目资格。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申报书》正本3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
3.2020年获得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资助的省级学会不再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国际大厦388号
省科协学会部1403室
联 系 人:杨 茹(0351-4087075)
崔成业(0351-4921836)
电子信箱:2208158002@qq.com
附件:《山西省科协2021年度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zip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