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已于2020年底到期。请问政策执行效果如何?2021年是否有新的减费或者降费政策?
人民日报记者: 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已于2020年底到期。请问政策执行效果如何?2021年是否有新的减费或者降费政策? 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从2月份到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1.54万亿元。2015年至2019年,国家先后6次下调了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去年1年就减免1.5万多亿元,可以说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有网友说社会保险使出了“洪荒之力”。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反映,减免社保费政策是惠及率最广、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对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在支持企业的同时,还要特别强调两个情况:一是截至去年12月底,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较2019年底分别增加1619万人、1147万人、1291万人,同比增幅为近5年之最。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越是经济困难时期,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和依赖程度越高。二是去年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压实地方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以及动用累计结余等举措,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通过社保费的减免,稳就业、保民生的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去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