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2020年度山西省专利奖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锈钢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2020年度山西省专利奖补资助项目的通知》(晋市监函 [2020] 209号)文件要求,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组织开展2019年、2020年度山西省专利奖补资助项目的受理、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太原市辖区内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之间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时间
本次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0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专利资助申请人应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资料或相同项目重复申请者,一经发现,全额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山西省国内(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申请的须提交山西省户口簿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由专利权人之外的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共有专利权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同时提交由共有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共有专利权人专利资金资助权属约定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材料1一式四份,材料2-6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存档备查。
(二)申请国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山西省国内(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
3.专利证书及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
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山西省户口簿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如由专利权人之外的他人代办,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共有专利权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同时提交由共有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共有专利权人专利资金资助权属约定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材料1一式四份,材料2-7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存档备查。
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原件”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申请人,所有“复印件”加盖原件单位公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五、申报方式
专利资助申请人按申报时间和要求向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由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汇总后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锈钢园区分局要广泛宣传,将本通知转发,使广大专利权人及时了解政府的资助政策。
专利资助申请人请将《山西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件发指定邮箱:tyipbh@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39号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知识产权局)506房间。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联 系 人:李 刚
联系电话:0351-7222741
附件1:《山西省国内(外)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山西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