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函〔2020〕37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搭建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质量,促进自主创新和学科繁荣,山西省科协继续实施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择优支持省科协团体会员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各市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山西省内举办的围绕学科发展、行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技术需求,特别是围绕我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重点领域方面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不含培训活动)。
二、项目类别和要求
1.国际或国家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以及受国际(国家)级组织机构委托承办的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省份或地区)。
2.区域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在我省单独或联合主办、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跨省区域性的围绕相邻多省、兄弟省份在某领域共生问题或协同发展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
3.省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单独或联合主办或承办的综合交叉性、专业性高端前沿等系列学术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4.市科协学术活动。支持市级科协主办或承办的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科学问题的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支持市级科协举办助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标志性年会。
加大力度支持上述4类学术活动(8—10月期间举办)申报山西省科协年会分会场(山西省科协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申报单位作为承办单位)。2020年山西省科协年会将围绕事关山西农谷和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一系列高水平、深层次学术交流活动,为其成为全国健康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科技产业孵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区提供智力支持。
各申报单位,要以“互联网+学术”指导学术交流方式创新,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控制会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学术交流模式,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在我省境内完成,符合《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学会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通知》(晋科协发〔2020〕7号)文件要求并到省科协备案;
2.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1项;
3.申报单位必须产生实际项目支出,由科协资助经费支出的部分必须符合项目申报预算;
4.所申报项目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的项目;
5.鼓励省科协学会联合体申报;
6.申报单位财务及税务机制完善,可按要求提供发票;
7.连续两年度未完成年报的省级学会和团体会员不予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送至山西省科协学会部1403室。
2.《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可在山西省科协网页(www.sxast.cn)“首页→公告通知”下载。
3.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详细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如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其中“项目主要内容”一栏,请清晰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预计规模、主要内容等项。
4.两个以上省级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请注明牵头单位。省级学会也可与市级科协联合举办学术活动。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体现创新精神。
5.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所拔经费用于资助项目学术活动有关支出。经费实行后补资金,各项目单位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项目完成一个星期内报送电子版会议信息),11月20日前所有印证材料(如会议通知、参加人员情况、会议纪要、会议报道、论文集、政策及建议等完整会议资料)上报完成后,核拔经费。未按规定实施项目的执行单位,取消或减少经费支持数额。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省科协有权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次年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资格。
6.市级科协申报学术活动仅列为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省科协给予人才支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学会及专家。根据省科协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学术活动资金由各市自筹。
7.同时申报年会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0日,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未尽事宜参见《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与管理办法》。
联 系 人:崔成业 刘炳奎
电 话:0351-4921836
电子信箱:sxjp2017@163.com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