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会习惯性的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也就是科技型企业呢?
那么,它们享受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规定,是不是就是一样的呢?
回答是:“不一定”。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别!!!
01
高新技术企业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0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03
什么叫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04
如何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评价,采取了以两种指标进行确认或评价的方式:
直接予以认定:
1、必须要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下面四类居民企业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
2)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的企业;
3)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4)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
自主评价登记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的企业:
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纳入信息库并赋予入库登记编号: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评价指标的具体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05
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别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有评价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没有此项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突破此项评价标准,高新技术企业不一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此项评价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要产品含有科技元素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一定就是高新技术企业。
06
各企业研发费如何加计扣除?
(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说,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它的研发费就只能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在多年实际国家高新认定办理过程中,与各个企业及各个层级的对接人都有交流,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越是企业负责人、老板,在决定是否马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问题上,越是态度明确,非申报不可;但是在与企业的助理、财务、行政或者其他人的交流过程中,他们的态度确实犹豫不定、长久不抉。
这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们先来大致看看为什么企业对接人不太愿意承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务,因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真的是复杂!企业对接人一旦接收这个认定,就要在短期内准备好以下这么多材料!
一、目录编辑
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认定申请材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注册登记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意RD表(10个以上)、PS表(6个左右)的编写。
第二部分 企业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第三部分 企业科研项目资料
1、企业科研项目资料(立项建议书和绩效说明)汇总表(2017—2019)
2、附件资料:项目立项资料+绩效说明(10个以上);(注意研发项目六要素和绩效说明中的知识产权)。
第四部分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资料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支持作用汇总表。
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在成果转化数够的前提下)(注意先进程度和对主要产品核心支持作用表的编写)
(2)知识产权汇总表(与IP表一致)
(3)知识产权附件(首页、证书+摘要+权利要求页)
2、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1)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描述汇总表(2017-2019);16个转化成果 (近3年内转化,申报当年取得的不算)(注意转化过程描述表的逻辑关系特别是与第五部分企业产品情况说明之间的关系和编写质量)
(2)附件材料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知识产权类)(与《高企认定申请书二、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没有的不能列入此类成果转化)
B、知识产权类成果转化附件(知识产权首页,可以不另附但须注明见知识产权部分附件)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登记技术合同类)
B、技术合同类成果转化附件(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知识产权许可类)
B、知识产权许可类成果转化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政府验收类)
B、政府验收类成果转化附件(政府验收批文)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汇总表
(2)附件资料(制度文本+应用实施证明)
第五部分 企业产品情况说明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一览表(2019,PS表上的产品)
2、企业检测报告、销售合同或技术合同及发票汇总表(2017-20198)
3、附件资料(检测报告6个左右、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生产批文等。注意①高技术领域注意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收入发票;②以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评分的,特别是有软件产品的,要注意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运行界面进行截图展示”作为附件;③依据PS归集的产品,要在附件中注意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据。每张PS表都要有代表性的合同和票据。)(必须在2017-2019 三年内)。
第六部分 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占比情况说明
1、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占比情况说明(2019);
2、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统计表(注意按12个月统计)(2019);
3、企业科技人员花名册(2019); 4、2019年3/6/9/12月购买社保证明(地税系统截图证明)。
第七部分 审计资料
(若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期未数与期初数不一致、审计报告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时,要做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要盖章)
1、企业净资产、销售收入增长率计算结果汇总表
2、审计报告汇总表(审计报告5个:3个财审、1个研发费审、1个产品审;财审注意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专审注意研发费不要大于管理费;注意研发费占比;注意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R&D统计年报、高企年报的一致性);
3、审计报告附件材料
第八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汇总表(2017-2019)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件资料(只提供有数据的)(2017-2019) 主表、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表;加计扣除表(有资本化的);高企优惠明细表(重新认定的)
第九部分 其它资料
如高企证书、认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人才计划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