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着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持续推进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缓解新冠疫情对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进一步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并发〔2018〕6号)第2条“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并政办发〔2018〕21号),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太原市区域内2019年度认定的第二批、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内容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1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综改区内企业登录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填报、审核后下载彩色打印,网址:http://218.26.208.227:8101/Users/ph),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份留存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查。
五、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6日—6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
联 系 人:王吉庆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贾峰峰、王 飞
联系电话:7998892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来源:太原市科技局
2020年5月26日